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宣传告知、学生本人申请、团支部评议、院系初审等程序,初步确定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27日-9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工作时间实名将纸质版意见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
联系人:吕嘉伟
联系电话:029-8708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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