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朋辈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 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1.评选类别
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毕业生
2.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3%(18名),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2%(12名),不得突破比例推荐,不得同时推荐。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生人数以学校就业管理服务系统中注册的2025 届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生人数为准。十佳毕业生原则上从各学院拟推荐的2025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中遴选产生,本科生十佳毕业生推荐名额1名,研究生十佳毕业生推荐名额2名。
三、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无课程不合格记录,本学年内无休学或延期毕业记录,2025年8 月31日前能够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本科生推荐人选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年级专业前50%,少数民族学生可放宽至前60%。研究生推荐人选应具备较强的科研潜质。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例如“优秀大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百名校园之星”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或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防汛救灾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突出贡献,或获得其他过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具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人选除具备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曾担任学校、学院或班级的学生骨干,热心承担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得到师生信赖和认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工作实绩。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至少获得一次“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3.十佳毕业生评选条件
十佳毕业生的推荐人选除具备优秀毕业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外,还应是事迹突出、能够代表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毕业生先进典型。
四、评选方式
(1)个人申报,5月20日-25日。请申报人于2025年5月25日18:00前将附件发送到邮箱,本科生发送至948565277@qq.com,研究生发送至934171497@qq.com。
(2)学院评选,5月26日-27日。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 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综合评议,产生拟推荐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并对名单公示 3 个工作日。 请申报人加入QQ群1051040817,评选的具体时间及方式会在QQ群内通知。
(3)学校审定,6月4日-5日,学校组织2025届十佳毕业生候选人以PPT汇报的形式进行评选,汇报内容应包括政治素养、爱国荣校、社会责任、诚信感恩、学业成绩、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志愿服务、获奖情况等方面,汇报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
(4)学校审定,6月7日-9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研究确定2025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十佳毕业生名单。
联系人:
高雪纯:87082180
张丽芸:87082409
农学院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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